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26年公开招聘公告(第三批)
202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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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是生态环境部直属事业单位,于1979年底由国家批准建设,1980年正式组建,作为全国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网络中心、数据中心、质控中心和培训中心,主要职能是承担国家生态环境监测任务,引领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发展,为国家生态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监测信息、报告及技术支持,对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仪器性能测试(北京)岗,1人;
仪器性能测试(深圳)岗,1人;
财务支付岗,1人。
详细岗位信息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素养,认真负责、爱岗敬业;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及技术能力;
(五)身心健康,具有较好的团队协作能力,能适应高强度工作;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6年4月26日。应聘人员登录总站,在“诚聘英才”栏目下查看招聘公告,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发送报名材料至shzp@cnemc.cn。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收到报名邮件回复,视为报名成功。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招聘条件相关证明或代表性业绩成果材料的,视为不满足该项条件,因此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个人承担。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考试要求,未进入考试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招聘考试
1.笔试。组织线下现场专业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合格人员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达1:5比例的,按照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遇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组织线下现场面试,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线。面试合格人员按照笔试与面试成绩4:6权重计算总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同分的,按照同分人员中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人选。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组织考察人员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实地了解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和学习表现等情况。
参加体检和考察的应聘人员如有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将视情况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未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在总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原则上应于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到岗入职。
四、岗位待遇
(一)本次聘用人员无事业编制,不解决北京市户口。
(二)薪酬包括工资、绩效和津贴补贴,依法享受“五险一金”保障。
(三)在总站工作期间可自愿申请加入工会组织,履行工会会员义务,享受工会会员待遇。
(四)享有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多种外派学习机会。
五、有关提示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要求提交诚信守纪承诺书,如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或其他党风廉政问题,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解除协议。
(二)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原则,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招聘信息,由于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通知及其他未尽事宜,将以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通知相关人员,或在总站另行通知。
原标题:通知公告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26年公开招聘公告(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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