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企业推荐网
环境检测行业公司推荐 环境检测行业动态

山东修改19件废止11件地方性法规 全面对标生态环境法典

2026-07-27 235
  7月23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和《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十一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作为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基本法律,生态环境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落地实施,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统领性法律依据。为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规清理部署,破除地方立法与上位法不衔接、不一致、不适应问题,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山东省将此次法规集中清理列为重点政治任务,统筹省市两级人大、政府部门联动推进,全面优化全省生态环境法治体系。
  在会后举行的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徐金妹表示,本次清理涉及省级地方性法规30件,其中修改19件,废止11件;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82件,其中修改67件,废止15件。清理工作坚持“一致性、特色性、系统性、操作性”原则,在不抵触上位法、保留地方特色前提下,推动地方立法从“分散规范”转向与法典“系统协同”。
  原文如下↓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0号)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于2026年7月23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23日
  引用: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0号) 山东人大 [引用日期:2026年7月23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邮箱:tuijiancn88#163.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企业推荐网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虚位以待
热门文章
联系我们

邮箱:tuijiancn88#163.com(请将#改成@)